广西蓝航球员郭泳初因暴力行为遭足协处罚

根据中国足协官方消息,中乙第26轮比赛后,广西蓝航球员郭泳初在广西蓝航vs北京理工的比赛中冲入场内实施暴力行为,推击对方球员。裁判员向其出示红牌。足协对郭泳初进行了处罚,停赛4场,罚款2万元,并对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通报批评。

《关于对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及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4年10月5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二十六轮场序第256场,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与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百色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比赛结束后,双方多名球员在场内聚集并引起赛场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替补席6号球员郭泳初冲入场内实施暴力行为,推击对方球员,裁判员向其出示红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6号球员郭泳初予以停赛4场,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一、对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副主任:徐家力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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