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恒大地产集团及相关人士进行纪律处分

深交所在10月1日发布公告,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根据决定,恒大地产集团将被禁止在未来三年内提交债券发行或挂牌转让的申请文件。同时,许家印和夏海钧两位高管被公开认定为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中国恒大集团的财务总监潘大荣和恒大地产集团的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则被公开认定为十年不适合担任上述职务。

此外,这些人员在认定期间内,不仅不能继续担任原职务,也不能担任其他债券发行人的相关职务。恒大地产集团还被处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许家印、潘翰翎、柯鹏及甄立涛、钱程、赵长龙等高管也受到了公开谴责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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