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评议6个争议判例 3次漏判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在2024年9月3日的评议会议上,对本赛季第20期的六个判例进行了讨论和评估。这些判例都来自各相关俱乐部的申诉,涵盖了中甲和中乙联赛。经过评议,裁判委员会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存在错漏。

第一个判例发生在中甲联赛第21轮的比赛中,江西庐山对阵黑龙江冰城。比赛进行到第79分钟时,黑龙江冰城的8号队员在进攻前插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后,在对方罚球区内倒地,但裁判员未判罚犯规。评议组认为,应判罚江西庐山队在本方罚球区外犯规,并黄牌警告犯规队员,由黑龙江冰城踢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第二个判例发生在辽宁铁人对阵大连英博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6分钟时,辽宁铁人的5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有疑似手球情况,但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也未介入。评议组认为,应判罚球点球。

第三个判例发生在湖北青年星对阵海口名城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89分钟时,海口名城的17号队员与湖北青年星的守门员在罚球区内有接触,裁判员判海口名城的17号队员犯规,但未判罚湖北青年星守门员犯规。评议组认为,由于视频角度的限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犯规。

此外,评议组还对其他三个判例进行了评估,认为临场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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