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反腐风暴:12家俱乐部58人受罚

根据最新的处罚决定,共有12家俱乐部和58名个人受到了惩罚。这些惩罚包括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和五年内禁止从事足球活动。其中,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原中国足协高级官员被终身禁足。此外,张建强、蔚少辉、李冬生、范广鸣等原中国足协官员,陆俊、周伟新、黄俊杰、万大雪等原裁判,吕锋、邵文忠等原中超公司总经理,以及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原球员也受到了处罚。

在被禁止五年内从事足球运动的25人中,有16人涉及贿赂,9人涉及不正当交易。前者包括杨峰、高健、陈宏等原中超公司官员和重庆足协秘书长,后者则包括楼世芳、王学智、徐弘等原上海申花俱乐部总经理和广州松日俱乐部总经理。这意味着已受聘大连阿尔滨主教练的徐弘将不能履职。

受到处罚的12家俱乐部中,有8家涉及不正当交易。天津泰达因在2003年11月甲A联赛对上海国际的比赛中买球而被罚款100万元并扣6分;上海申花因在2003年11月甲A联赛对陕西国力的比赛中操纵比赛而夺冠而被罚款100万元并扣6分;吉林延边因在2006年6月中甲第11轮对广药的比赛中故意输球而被罚款50万元并扣3分。上述三家俱乐部均被要求退回比赛奖项,这意味着上海申花末代甲A的冠军头衔被剥夺。另外4家俱乐部涉及贿赂,山东鲁能因此被罚款100万元,长春亚泰、江苏舜天和河南建业均被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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