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评议中超裁判争议判例

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在最近的一次评议中,对本赛季的九期裁判工作进行了评估。经过审议,他们确定了三起裁判误判或漏判的案例,其中包括南通支云与沧州雄狮的比赛中出现的争议进球。足协的评议认为,裁判的决定是错误的,而且VAR没有介入也是一个问题。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中超联赛第13轮,青岛海牛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72分钟时,青岛海牛的11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争抢头球并成功得分。在争抢过程中,他与北京国安的5号球员发生了接触。裁判在现场判定进球有效,而VAR并没有介入。大多数评议组成员认为,青岛海牛11号球员的起跳动作是自主完成的,并没有借助手臂下压等动作来协助自己起跳或压制对方,因此他的手臂和身体与对方5号球员的接触属于双方争抢后的自然情况,不应被视为犯规。因此,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

第二个案例同样发生在中超联赛第13轮,青岛海牛对阵北京国安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87分钟时,北京国安的29号球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青岛海牛的防守球员发生身体接触,随后倒地。然而,裁判员在现场并未判罚犯规,VAR也未介入。评议组一致认为,北京国安的29号球员在争抢位置时与对方发生了接触,但青岛海牛的球员并没有明显的推搡或其他犯规动作,因此这次接触属于正常范围,不构成犯规。因此,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三个案例发生在中超联赛第13轮,南通支云对阵沧州雄狮的比赛中。比赛进行到第90+3分钟时,南通支云的9号球员在进攻争抢空中球时似乎与沧州雄狮的14号守门员发生了身体接触,随后南通支云进球,裁判员在现场判定进球有效,VAR也未介入。然而,评议组的大多数成员认为,当沧州雄狮的14号守门员已经完全用手控制球时,南通支云的9号球员在空中与他发生了接触,导致他失去重心并落地后失去了对球的控制。因此,应判定南通支云的9号球员犯规在先,进球无效。裁判员的判决是错误的,而且VAR没有介入也是一个错误。

站内未注明转载来源均为网络整理原创文章,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足协评议中超裁判争议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