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自由身证明制度引发热议

根据陈永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中国足协有一个规定,即球员合同到期后需要原俱乐部提供自由身证明。他认为这个规定非常荒谬。

今天,陈永再次在社交媒体上谈论了自由身证明制度。他表示,昨天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并进行了更深入的了解。

自由身证明制度原本应该很简单:为合同到期的球员开具证明是俱乐部的义务,俱乐部通常也不会为难球员。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俱乐部开始利用这个制度来限制球员的转会。

实际上,即使没有证明,自由身球员也可以办理临时转会。但这需要转入和转出地方足协的配合。在这个过程中,过分夸大了自由身证明的作用,从而给了原俱乐部利用证明来限制球员转会的机会。

原俱乐部限制球员转会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索要费用;第二,要求球员放弃债权纠纷,特别是奖金方面;第三,拖延时间。

足协应该按照规定执行临时转会制度。当转入足协收到合同到期的申请时,应立即批准临时转会。转出足协收到申请后,应给原俱乐部设定一个回复期限(国际上通常是七天)。如果超过期限未回复,则直接确认临时转会。一年后,如果原俱乐部没有异议,则自动转为永久注册。

理论上,自由身证明不需要进行仲裁。但现在却有很多关于自由身的仲裁案件,因为需要排期,球员根本等不起。

关键在于完善临时转会制度,特别是设定明确的期限。更重要的是,原本完善的制度最终走样,导致球员利益受到严重侵犯。这是需要反思、改变并尽快完善的。

站内未注明转载来源均为网络整理原创文章,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中国足协自由身证明制度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