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发布第19期裁判评议结果

中国足协近日发布了第19期裁判评议,评议内容涵盖了中国足协杯赛和中甲联赛。经过认真审查,足协最终认定了3例裁判判罚的正确性。

【案例一】:在中国足协杯第6轮的比赛中,南京城市队与成都蓉城队交锋。比赛刚开始的第5分钟,南京城市队的20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摔倒,但裁判员并未判罚犯规,VAR也未介入。评议组一致认为,成都蓉城的守门员只是正常尝试触球,没有附加犯规动作,也不是导致南京城市20号队员摔倒的主要原因。因此,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是正确的,VAR未介入也是正确的。

【案例二】:在中甲联赛第20轮的比赛中,苏州东吴队与辽宁铁人队展开了激烈的角逐。比赛进行到第77分钟,在辽宁铁人队的罚球区内,苏州东吴队的2号队员与辽宁铁人队的2号队员发生接触后摔倒,裁判员判定辽宁铁人队的2号队员防守犯规,并判罚点球。评议组的多数成员认为,从现有视频来看,辽宁铁人队的2号队员对苏州东吴队的2号队员进行了拉扯动作,阻止了后者争抢球并导致其摔倒。因此,裁判员判罚辽宁铁人队的2号队员犯规并判罚点球的决定是合理的。

【案例三】:在中甲联赛第20轮的另一场比赛中,黑龙江冰城队与南京城市队展开了一场对决。比赛进行到第7分钟,南京城市队的30号队员进球,但裁判员却判罚攻方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评议组一致认为,南京城市队的30号队员在同队队员触球时处于越位位置,尽管黑龙江冰城队员随后触球,但由于来球突然,他没有时间调整身体动作,只是做出了本能的踢球动作,并不符合竞赛规则中对于判断越位犯规时守方队员“有意触球”的判定标准。因此,南京城市队的30号队员虽然将球打进,但仍属于在越位位置获利,应属越位犯规,进球无效。裁判员的临场判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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