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一期裁判评议结果公布

根据7月31日的最新消息,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中乙联赛第18轮赣州瑞狮对阵广西蓝航的比赛进行了判罚评议。在这次评议中,评议组指出了三个关键判罚,分别是一次正确、一次误判和一次漏判。

首先,评议组认为在比赛的第45+2分钟,赣州瑞狮的5号队员在比赛停止时,从远处冲过来,带有攻击性地撞击了广西蓝航的16号队员,引发了双方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裁判员向赣州瑞狮5号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的决定是正确的。

其次,在比赛的第54分钟,赣州瑞狮将球长传至广西蓝航的罚球区内,广西蓝航的41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赣州瑞狮的19号队员争抢空中球,随后双方队员发生碰撞并倒地。然而,评议组一致认为,从现有的视频来看,双方队员都有争抢该空中球的机会,守门员抢先用手触到球,并没有附加犯规动作,双方的碰撞是惯性导致的接触。因此,裁判员判定广西蓝航守门员犯规、罚球点球,并向其出示黄牌警告的决定是错误的。

最后,在赣州瑞狮罚球点球时,广西蓝航的守门员并未做出明显的防守行为,球罚进后,裁判员判定进球有效。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在裁判员鸣哨示意执行罚球点球时,广西蓝航的守门员双脚站在球门线上,面向主罚队员,没有其他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场上队员的位置符合规则要求,裁判员示意执行罚球点球程序是正确的。然而,在球被踢出时,广西蓝航的守门员双脚都已经离开球门线并处于球门线前方,这属于违规行为。按照规则规定,如果球进门,那么进球得分有效。因此,裁判员临场执行罚球点球程序以及判定进球有效的决定都是正确的。另外,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广西蓝航的守门员在对方踢罚球点球时表现出对比赛缺乏尊重,应以非体育行为对其出示黄牌警告。然而,裁判员漏判了这一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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