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罗那省法院已排除了内格雷拉案中的洗钱罪,并拒绝在摘要中单独开篇来调查此类犯罪。法院接受了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前裁判副主席及其儿子的上诉,并得出结论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任何被调查者“已获取、拥有、使用、转换或传播明知其起源于犯罪活动的财产。”因此,在缺乏证明洗钱犯罪调查合理的情况下,形成单独的部分是不合适的。
这样,法院就关闭了该案调查法官华金-阿吉雷开辟的调查途径之一,阿吉雷一年前同意单独开立一份调查报告,追踪内格雷拉家族以及该公司涉嫌洗钱的情况。前巴萨高级官员何塞普-孔特雷拉斯的公司在前裁判副主席及其儿子二十年来从巴萨俱乐部收到的数百万美元付款中担任中介。
内格雷拉家族和巴萨在辩护中辩称,他们已经因不公平管理和体育腐败等罪行而受到调查,因此开新篇章来调查不同罪行的相同行动是没有意义的。同样,他们强调,检察官办公室在最初的申诉中并未提及洗钱,并且讲师提议的行动将涉及调查中的“口是心非”。检察官办公室则为阿吉雷法官的标准进行了辩护,并指出调查员有权在他认为适当的情况下联合或单独调查事实。
阿吉雷法官决定立案审理洗钱案,以加快主要调查速度,并同时追踪“其他犯罪团伙”。在这项决议中,他强调,案件的实质是巴萨在近二十年来向内格雷拉家族支付了近800万美元,试图影响体育比赛结果,这笔钱的最终去向必须进行独立调查。
省法院还辩称,如果正如法官所指出的那样,巴萨给内格雷拉的资金的最终目的地是一个谜(其中大部分是从银行实体提取的现金),那么它们就无法执行,前瞻性调查往往不会实现特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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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罗那法院拒绝调查内格雷拉案中的洗钱罪